最強大的人生意義

『個體必需為自己的人生立下一個目標和定義。』

卡繆沙特都同意以上觀點。個體必要地為自己創造意義,而不是在外在的世界去找尋意義。人生的意義必需自我定義,並把自身完全交付於並中。在這個過程當中,就會出現『全心於一半的肯定之中』的感覺之中。可是問題又出現了,如果『我的世界』由我定義;外在世界植根於虛無,那我們應否擁抱『利他主義』(Altruism)

讓我們的世界變得更適合居住、義務地為其他人服務;以至參與慈善團體等。這些活動都被視為正確的。它們更可以為人類帶來意義。在沙特的劇本《Les Mouches》中,主角Orestes就因為以一個『吹笛人』的身份,為其他人帶來尊嚴、自由以至為祝福絕望。

Irvin Yalom 有很部份參與治療者患有未期癌症。他發現那些在生命中感受著深度意義的個體,不但能夠活得比較久,而且能更正面地面對死亡。

意義使某一事物變得持久,甚至所有事物都可以。( Jung)

在人生的意義中,我們要面對『宇宙』和『個人』的意義。但都沒法和由『利他主義』而來的意義比較。當個體有著『利他』為主導的目的和意義時,他所擁有的意義,就能夠使他面對著絕望。以至由他的行為令其他人作出改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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